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工作的要求,现开始2017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考核、奖励工作。
一、成果登记的范围
2017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正式出刊为准)、著作、获奖、专利、纵向和横向课题、学术交流情况等,学校将对其中符合文件精神的成果给予计分拨款。
二、成果计分的依据文件
各类成果按《关于印发<嘉兴学院第六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嘉院发【2016】16号)文件(附件4)、《嘉兴学院理工类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执行。
三、成果的申报、审核
1、著作、论文、专利、获奖、课题由本校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2、按照学校第二批简政放权的要求,科研成果认定审批由所在分院科研秘书初审、分院科研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交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备案,为此著作、市厅级获奖、论文、专利直接提交原件、复印件到各分院科研秘书审核(著作、专利、检索报告留存原件一份)。
领导批示、省部级获奖按学科性质分别提交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审核;标准由科技处审核。
注:教材、教学成果奖到教务处审核。
3、纵向、横向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将科研计分按比例在课题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注意:课题组只有项目负责人一人也需要登陆系统进行分配,否则系统无法自动计分)。
4、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四、成果登记截止时间:12月2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办。
五、为建立教师学术档案,请每位老师更新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重点完善“研究方向、学术特长”内容。
六、咨询电话:纵向课题:科技类2087盛静, 人文类2089张高忠。
横向课题:科技类0133 沈丽尧(专利),人文类0336沈弘。
综合: 科技类邓文龙 6280, 人文类0336沈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