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工作要求,现开始2023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审核工作。请各位老师对今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及时在新科研系统进行登记(从学校数据服务大厅进入)。
一、成果登记范围
2023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研究报告(批示)、专利、标准、纵向和横向课题、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学校将对其中符合文件精神的成果给予计分拨款。
二、成果计分依据文件
各类成果认定按《嘉兴学院第四轮事业单位聘岗科研工作量核定管理办法(修订稿)》嘉院科字〔2023〕1号(见附件),《嘉兴学院学术期刊目录2020版》执行。
三、成果申报
1、除课题外,各类成果由本校第一作者通过科研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成果扫描件及论文检索报告。
2、论文申报注意事项
(1)论文申报中,“学校署名”是指嘉兴学院在所有单位中的排名顺序。“作者信息”中校内外作者全部按序填报。
(2)论文业绩由本校排序第一作者对校内其他作者按贡献率进行分配。
(3)被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由图书馆统一进行检索,2023年11月29日后老师可以从科研系统“我的成果-论文认领”中查询认领并填报完善其他申报信息及贡献率(校内教师贡献率之和100%)。
(4)图书馆统一开具的检索报告可以从科研系统“常用下载”中下载后将检索报告和论文扫描件一起上传到科研系统(没有检索报告的不予认定)。
3、纵、横向课题组成员及业绩贡献率需要调整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登陆科研系统,在“我的项目-编辑-申请变更”中调整成员及贡献率,系统默认课题负责人业绩贡献率100%,如无变化,可不用变更。
4、参加学术会议由每位参会老师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登记。
5、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2022年12月出版的论文可在2023年度登记。
6、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主管领导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经学院最终审核上报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取消并追回申报人当年所有科研奖励,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7、教材、教学成果奖到教务处申报。
(注意:科研系统添加本校成员时应在输入姓名后系统跳出蓝色人名时点击选择加入,否则系统无法计分)
四、成果审核及计分核对
成果申报后请及时到分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每项成果审核计分情况可以在科研管理系统“我的考核”中进行查看核对(2023年12月10日后可以查看计分),如计分有误请及时向审核人员反映修正。
1、论文、著作、市厅级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文艺类作品由分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A类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提交原件一份由学校留存)。
2、研究报告(领导批示)、省部级获奖、标准按学科性质由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审核。
五、成果申报截止时间
成果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六、为建立教师学术档案,请每位老师更新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完善“研究方向、学术特长”等内容(科研系统页面右上角,点击:设置—个人资料)。
七、咨询电话
纵向课题:
科技类,严建军 2087
人文类,张澜(省部以上)1102;颜鹏旭(市厅)2089
横向课题:
科技类,沈丽尧(含专利)0133;人文类,沈弘0336
其他成果:
科技类,邓文龙6280,杨晓昀4327;人文类,颜鹏旭2089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3年11月22日
具体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https://skc.zjxu.edu.cn/yxy-article.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4&wbnewsid=1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