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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四)学术不端相关案例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4-11-13

【案例一】南京大学教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

南京大学教师梁某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金年会体育平台入口党委(行政)对梁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团队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团队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案例二】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案例三】天津大学戴某学术不端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天津大学戴某2018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的框架和大段内容抄袭了东南大学方某某2014年获资助基金项目申请书。经调查核实,戴某存在抄袭剽窃行为。经监督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第六次委务会议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 年(2019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评审资格7年(2019 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给予戴某通报批评。

【案例四】天津大学确认“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

针对“教授张裕卿被实名举报学术不端”一事,2020年11月19日,天津大学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收到有关张裕卿的实名举报后,学院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依规开展调查。经调查组初步查证,认定张裕卿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张裕卿承认其本人有学术不端行为,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天津大学已解除与张裕卿的聘用合同。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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