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进程,本学期课程考核将陆续开始,为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现就本学期的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取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
全部由教务办统一排考;每门课程试卷都要求为A、B卷(由教务办随机抽取其中一份用于该课程的本学期课程考试,另一份用于下学期初的课程缓、补考)、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标准评分卷);试卷要求按教务办提供模板排版(试卷模板见附件,每份试卷打印2份,1份用于印刷,另一份用于审核签字)。每份试卷需经系主任(副主任)审核(按三级审批:出卷人、教学系领导、分管教学领导,出卷人、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且每一页上都要求签字(不得打印)。试卷打印可在教务办进行;试卷请交教务办戴继红老师。
出卷老师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试卷分值分布注意区分度、难易度。注意考虑员工实际,避免大面积不及格;同进度教师注意互相协商(大纲相同专业应使用同一份试卷); A、B卷重复率应控制在0%(无重复),与往年试卷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原则上题型要求在5种及以上。
2. 量的把握:本科试卷考试时间要求2小时;专科试卷考试时间要求1.5小时。题量把握时应避免员工在半小时内完成(教学系领导审核时应注意一下,上学期仍发现有个别课程所有员工在半小时内基本完成答题)。
3. 考核课程安排任课教师为监考之一,以便处理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16周及以前结束课程的,考试一般放于结课后的一周内且全部排在晚上进行,试卷要求在考试前3周提交。17周及以后结束授课的课程考核全部进入考试周进行统一排考,试卷要求在11月24日前提交到教务办戴继红处。
二、 非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
非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以前称术科考试课程)
1. 请各任课老师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非试卷考试方式申请表》(以前为考试说明,现全部用此申请表替代)并按要求签字申批后于11月10日前交至教务办戴继红老师(申请表见附件)。
2. 提供成绩评分标准相应的纸质材料(论文、报告等),期末与成绩单一起上交。员工提交的材料要求员工用5号字体、单倍行距(如为作品类,请教师拍成照片,缩放到文稿内);任课老师要对员工每份材料进行评阅,评阅时要求每项写出评语及评分(提供材料全部要求用A4纸便于存档)。
3. 非试卷形式考试不进入统一排考,如需监考教师,请在申请表中具体写出派监考要求(人数、时间、地点等)。
附件:1. 《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试卷模板》
2. 《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非试卷考试方式申请表》
教务办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