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2017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配套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应用技术学院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团队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加强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的教学,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满足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原则
教学大纲要明确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实践环节必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对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总体要求。
2.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原则
制订教学大纲要结合专业定位,认真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公共课与专业课的关系,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注重课程内容的整合,解决好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和教学内容的分工,避免出现教学内容的重复和遗漏,改变各门课程自成体系的状况。
3.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原则
制定教学大纲时,要注重突出复合型本科教育的特色,处理好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在讲述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突出素质教育与能力培养,着力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
4.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原则
制订教学大纲时要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有高水平的自编教材,并为员工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需配套齐全。
加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与研究。在课程大纲中进一步明确主要的教学方法,如采用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法、研讨法、原典阅读等,大力提升理论教学效果。不断深化教学手段改革,提高多媒体教学、网络平台辅助教学的实际效率,并设计合理的课程考核要求,鼓励员工使用网络教学平台。
推进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要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的过程评价。课程总评成绩的构成、具体考核环节、各环节所占比例及具体考核方式要在课程大纲中予以明确,以实现课程评价的多样性、综合性、过程性。
5.强化可操作性原则
要选择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技术实践经历、熟悉教学规律的教师承担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教学大纲的内在逻辑结构应符合教学规律。教学内容的安排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配合得当,学时分配科学。教学大纲除应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实验(实训)、课堂讨论(习题课)等课内实践性教学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教学大纲整体上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制订教学大纲的范围与分工
2017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应制订教学大纲。涉及开设的实验(训)课、集中实践课程需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1: 2017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配套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任务书》,分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系组织编写后交教务办。
三、制订教学大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教务办负责制订教学大纲编写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教务办负责做好教学大纲形式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对部分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质量进行评估。
2.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要在系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教学系要加强对课程大纲制订工作的领导,明确落实编写任务和质量要求。具体制订组织工作由各系主任负责,课程组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制订。执笔教师原则上由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担任。
3.教学大纲在制订过程中,课程组要认真开展研讨,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发扬学术民主,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各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该课程提出的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本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突出综合性特点,体现专业特色。制订的教学大纲完成后,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批准或备案。
4.制订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术语规范,科学使用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课程名称、课程学分等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必须以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制(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课程代码由学院教务办统一编制。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
1.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各系可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对其进行修订。由课程归属系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经教务办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已经开设的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新开课程须在开课前制定出教学大纲,经教务办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
4.教学大纲属于教学基本文件。教学系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办、教学督导也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五、进度安排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进度安排如下:
1.10月23日-10月27日,确定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任务书(附件1)并报教务办。
2.10月30日-11月17日,各教学系教研室组织进行编制工作,执笔人完成初稿。
3.11月17日-11月30日,各教学系组织对课程大纲进行论证,并修改,填写教学大纲论证表(附件6)。
4.11月30日-12月17日,教务办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审批定稿。
六、材料提交要求
1.10月27日前,提交系领导签字的《2017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配套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任务书》(附件1);
2.11月30日前,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的论证表(附件6)及电子版的课程教学大纲(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制作一份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为“《课程名》**教学大纲”)。
七、教学大纲完成情况的检查
教务办将根据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组织力量对各教学系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归口大纲的完成情况及基本质量,如大纲编写格式是否规范、课程之间的内容是否有不必要的重复等)。希望各教学系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次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联系人:戴继红 电话:85235668
教务办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