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决定,本学期网上评教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为切实做好员工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要求
1.请各教学系高度重视网上评教,积极做好员工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同时,请各教学系认真部署网上评教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维护此项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2.为方便员工网上评教,6月20日晚上18:30至21:00,实践楼四楼电脑教室1至电脑教室4及电子阅览室专门开放。
3.员工务必在评教之前,认真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及选课对象,评教时应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切身体会,实事求是、独立公正、负责任地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一旦提交评教结果,评教信息不能再更改。所以,提交前请认真核实。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特别注意:同学一定要确保对所有任课老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坚决杜绝代替评教现象。
4.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6月25日前)完成相应课程的评教,否则将无法查看本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
二、评教对象和参评及选课员工
1.评教对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2.参评及选课员工:参评员工为全体员工。
三、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及选课路径:登录http://10.30.2.40/(或http://10.30.2.41/),先评教,评教时→点击“教学质量评教”菜单下的网上评教→点击教师进入评价页面→完成评价并保存(每评价完一门课程就要保存一次)→继续对其他教师进行评价。
2.网上评教结果是在任课教师提交课程成绩后才反馈给教师个人的,且网上评教是匿名评教,即任课教师无法知道评教员工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员工在网上评价时,克服思想顾虑,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3.如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办联系。
联系电话:师范学院教务办85235508
附:评教质量参考标准
师范学院教务办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