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结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嘉兴学院毕业工作要求,2018届专科员工毕业实习至6月19日前结束,要求毕业生6月19日返校,本科员工5月1日已返校。现就毕业实习结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及实习生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毕业生返校事项的有关衔接工作;通知毕业生6月19日全部返校,撤点前做好与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的告别工作,实习期间借用的器材按要求归还。
2.教学系根据相关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收集、汇总实习的各类文件;
3.《实习报告》员工各专业按教学系布置的要求填写好所有内容,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署评语和意见(实习报告封面内页第一栏)并由实习单位盖章,于6月19日返校时交学院指导教师;
4.公司指导教师在《实习报告》封面内页第二栏学校指导教师评语处签署意见后于6月20日下班前直接交员工所在班班主任,各班主任6月21日上午将收齐的《实习报告》交各教学系主任(副主任)。
5.各系实习小组组织评定好实习报告成绩(即实习综合成绩)(封面内页第三栏)、写好评语意见并由教学系实习组长签字后,收齐后于6月22日下班前交教务办刘艳老师处。
6.各教学系实习工作小组在评定实习综合成绩的同时将成绩于6月22日录入正方系统,并从系统内拉出成绩单签字后于6月22日下班前交教务办刘艳老师处。
7.各教学系评定综合成绩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优秀不超过40%,
8.6月21日前由教学系安排实习总结交流会,具体形式由教学系自定,实习总结材料6月22日交教务办刘艳老师。
8.毕业班员工返校后,向图书馆借阅的图书于6月22日前归还至图书馆。
教务办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