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通知,结合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对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1. 集中考试时间:6月30日—7月13日。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届时请查看正方教务系统
2. 本学期开设课程考试组织工作安排
1)分散考:原则上第15周即6月15日前结束的课程或同专业不同班级进行分段教学的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一周,组织完成考试。
2)集中考:除分散考外的所有课程,均须进入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
3.组卷工作
1)采取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每门课程试卷都要求:A、B卷(AB卷印刷版,AB卷签字版,AB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要求按教务办提供模板排版(试卷模板见附件)。每份试卷需经系主任(副主任)审核(按三级审批:出卷人、教学系领导、分管教学领导,出卷人、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且每一页上都要求签字(不得打印)。试卷打印可在教务办进行;试卷请交教务办黎林老师。
2)非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有非试卷形式考试课程的老师请填写相关课程的考试说明;考试结束后提供成绩评分标准相应的纸质材料(论文、报告等),期末与成绩单一起上交。员工提交的材料建议员工用5号字体、单倍行距(如为作品类,请教师拍成照片,缩放到文稿内);任课老师要对员工每份材料进行评阅,评阅时要求每项写出评语及评分(提供材料全部要求用A4纸便于存档);非试卷形式考试不进入统一排考,如需监考教师,请在申请表中具体写出派监考要求(人数、时间、地点等)。
出卷老师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试卷分值分布注意区分度、难易度。注意考虑员工实际,避免大面积不及格;同进度教师注意互相协商(大纲相同专业应使用同一份试卷); A、B卷重复率应控制在0%(无重复),与近三年试卷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原则上题型要求在5种及以上。
2. 量的把握:本科试卷考试时间要求2小时;专科试卷考试时间要求1.5小时。题量把握时应避免员工在半小时内完成。
3. 课程考试时安排任课教师为监考之一,以便处理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试卷要求在6月10日前提交到教务办黎林老师处。
4. 根据《嘉兴学院员工学籍管理规定》(教务处[2017]6号)文件精神,重修课程不得办理缓考手续。如发生考试课程冲突,可申请非重修课程的缓考,任课教师申批时注意。
师范学院教务办
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