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员工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嘉兴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本学期员工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本次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三年制专科16年级(全面认定)、物流专升本17级(3学分,全面认定)、本科15年级(在上学期认定基础上进行),专科15级课外学分未达到5学分(补认为主,补全材料),本科14级课外学分未达到6学分(补认为主,补全材料)的同学。
二、认定时间
2018年4月16日-5月4日。
四、认定依据及标准
《嘉兴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专科)、《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附件4,本科)。
五、认定组织
1.班级层面。各学分认定班级成立学分认定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班级学分认定小组主要负责本班员工课外学分的初步认定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督促、检查员工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现仍用原发的平湖校区手册)、粘贴相关材料、登记分数等。
2.教学系层面。各教学系成立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教学系员工的学分认定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宣传、部署和协调本系学分认定工作,审核、确定和公示本系各班级的学分认定结果。
3.公司层面。教务办成立学院学分认定监管小组,由教务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分认定监管小组负责全学院学分认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宣传、部署和协调各教学系的学分认定工作,汇总、抽查、复核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
六、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各学分认定对象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并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内的相应表格内,如实填写自己参与或组织的项目内容(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粘贴在规定的栏目内),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学分认定小组提交《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在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分认定班级召开班级学分认定工作会议,各班级学分认定小组对本班员工所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核对,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初步认定,对认定结果及时整理,并按学号的先后顺序登记汇总,汇总表按照学院的统一格式进行填写(详见附件3)。
3.教学系审核。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在班级学分认定小组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班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在本教学系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教务办复核。教务办学分认定监管小组对各教学系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复核,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认定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6日前)
教务办公布《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二)班级认定阶段(4月16—23日)
1.各教学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研讨。
2.各教学系部署所在教学系学分认定的相关工作。
3.各教学系组织相关班级员工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和《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粘贴相关材料、登记分数等。
(三)教学系审核阶段(4月24—28日)
1.各教学系对所属各班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2.各教学系审核无误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在本教学系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3.各教学系在公示期间对部分员工提出异议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4.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组长在汇总表上签字,并送交教务办。(教学系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2日)
(四)学院审定阶段(5月3—5月4日)
1.教务办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
2.教务办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3.教务办复核无误后,最终确定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并公布。
八、其它
1.各级学分认定工作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学院将对员工课外学分认定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2.员工本人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3.请各班主任4月28日前将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送交教务办刘艳老师处,相应的电子文档发到刘艳老师的办公系统。
教务办
2018年4月11日
附件1: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 2: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
附件3: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
附件4:《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