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及《嘉兴学院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师范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和学校统一要求,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实习时间为2020.2.24-2020.4.30。
2. 请两系根据教学计划做好2020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根据员工具体状态,结合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细化每个员工毕业教育实习计划,加强对实习教学和安全教育的管理。2020届毕业实习计划12月底上交教务办。
根据嘉兴学院专业认证整改要求和浙江省高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规程要求,本科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集中实习单位为学院签订的教师发展学校,请两系确定好本科毕业员工集中实习名单和实习单位,安排好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分散实习的本科毕业班员工必须递交分散实习申请表。
2020届专科生采取分散实习方式。
3. 请指导教师定期通过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员工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为了方便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学校已开设“员工邦”实习管理系统:
http://www.xybsyw.com/login.xhtml。
4. 公司按《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及《嘉兴学院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指导与检查。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与员工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
5. 两系在员工实习前根据实习的要求认定实习单位并发送实习单位联系函;分散实习的毕业生,学院与员工签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两系于2020年5月7日前收齐《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单位认定表》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毕业实习登记表》,并要求员工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应文档。
6. 由两系统一安排在基地实习的员工,学院存档材料为: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员工自行联系外出实习的,学院存档材料为:实习单位认定表、实习单位联系表、实习报告、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实习鉴定表。
几点要求
1.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实习从第八学期第一周(2020年2月24号)开始,于2020年4月30日结束。毕业实习结束后,员工立即返校,完成毕业论文的定稿、答辩工作。
2.各系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毕业教育实习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分别开展一次毕业教育实习动员大会和安全教育大会,让员工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3.各系严格落实学校和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
4. 指导本科毕业生集中实习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分散实习的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工作量折半计算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专科生分散实习的,按照学前教育系确定的指导教师名单,将指导毕业实习工作量计算给指导教师。
5.毕业实习指导老师要认真给予员工指导,如果确实发现指导教师没有给予指导的,扣除相应工作量,并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