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凡经本学期最终认定的课外学分专科17级超过7分的员工,可以申请利用扣除5学分后剩余的学分替代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最多1门公选课2学分)。替代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请各位同学在认真研读《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课外学分管理手册)文件之后填写《嘉兴学院课外学分替代与通识类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将填妥的《嘉兴学院课外学分替代与通识类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申请表》送交各班长,各班长收齐本班申请表同时填妥《课外员工替代公选课汇总表(每班一张表)》(含电子)交教务办陈琳老师。
3.教务办审核后经分管理领导审批完成后公告。
4.公告结果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替代公选课学分。
学分替代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嘉兴学院课外学分替代与通识类公共选修课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办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