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2019届毕业生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在5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定稿,将电子版交指导老师进行审阅。不通过者,按指导老师意见修改论文,修改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则延期毕业。
二、资格审查
1.评阅老师评阅
5月18日前,由专业所在系领导安排评阅老师对员工毕业论文进行审阅,评阅老师不得审阅自己指导的员工,每篇毕业论文由2名评阅老师评阅,并给出评阅意见。员工按评阅老师意见修改论文,修改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则本次不予答辩。原则上两位评阅老师同意,方可答辩;两位评阅老师不同意,不予答辩;如其中有一位评阅老师不同意,交第三人评阅同意,方可答辩;如第三人评阅不同意,不得答辩。
2.论文查重
根据学校查重要求,在答辩前对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嘉兴学院要求重复率大于30%即为不通过,则需按要求进行修改,并再次进行查重,直至低于30%。修改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则不予答辩。两系可提高要求。
三、论文答辩
1.答辩分组
专业所在系领导按5人为1组,将专业教师分成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不足时也可与其他系部教师组成联合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设1名组长和1名答辩秘书,其中小组组长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教师担任,答辩秘书由小组组长选任,负责答辩记录工作。请各专业系于5月15日前各答辩小组组成、答辩时间和该小组答辩员工名单(答辩小组不得答辩自己所指导的员工)报学院教务办并完成嘉兴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录入。
员工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审阅全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并根据课题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拟定好答辩问题,为答辩做好充分准备;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并以公开方式进行。
2.答辩程序
(1)员工陈述:由员工陈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提前准备答辩提纲和PPT),时间限定在10分钟左右。
(2)答辩小组提问及员工回答:答辩老师结合论文内容提问,员工须正面回答老师的问题,每个员工问答时间约10--15分钟。
(3)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意见及答辩评分: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员工论文给出意见,员工须根据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答辩小组按学院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定,并在答辩评分表中填写。优秀(90分以上)比例一般控制在10%-15%之间。
3.员工和教师答辩要求
(1)要求每位参与答辩的员工装订2本毕业论文以便答辩老师查阅;制作毕业论文答辩PPT。
(2)答辩过程中,主答辩教师一般需要提出2-3个与毕业论文有关的问题,同时答辩小组其他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问题。
(3)答辩过程也是员工再学习的过程,因此对于员工对答辩教师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应及时给予肯定或指出问题所在,给予解答。
(4)答辩过程要求各答辩秘书随时做好答辩记录,作为毕业论文文档存档。
(5)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全面、如实做好问答记录,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原始材料。
四、学校优秀论文及优秀论文指导老师评选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新颖、切合实际;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
(4)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符合撰写规范的要求;
(5)评阅和答辩成绩均为A(优秀)。
2.优秀指导教师
(1)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工作质量得到本专业师生的公认;
(2)所指导员工的课题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体现专业发展水平;
(3)对员工的开题、外文翻译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和内容的评阅认真细致,评语撰写公正、恰当,并能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员工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4)指导员工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高,所指导员工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位员工的成绩为A(优秀)。
3.评优程序和推荐名额
评优程序:专业评审推荐,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复评。
推荐名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为本学院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额为本学院当年指导教师人数的5%。
4.评优材料报送要求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及材料报送在毕业设计(论文)平台内进行。学院教务办将推荐名单及材料于6月5日前交教务处。学校将于6月6日公示评选结果。
五、毕业论文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存档。纸质文档存档资料为: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报告、评阅书、答辩意见表、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电子资料存档为毕业设计平台中该员工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六、时间安排
1.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指导老师审查。
2.2019年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老师评阅。
3.2019年5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校外专家审查。
4.2019年5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
5.2019年6月3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6.2019年6月5日前,完成毕业成绩评定。
7.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材料归档。
嘉兴学院师范学院教务办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