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精神,从下学期开始,在教务处网页和各教学单位网页公开课程考核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任课教师填写《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表》(具体见附件1),填写时具体要求如下:
一、期末成绩、平时成绩比例要求
为突出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仍作如下规定:
考试课程期末成绩60%, 平时成绩40%;
考查课程期末成绩50%、平时成绩50%。
具体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表内已标出(请教师校验,如有错误请改正);
平时成绩构成比例请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填写。
二、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如确因课程教改等需要,开设的课程须调整考试形式的,请相关任课教师严格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程序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2《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变更申请表》),遵照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程序认真研究并审核后与附件1一并送交教务办。
三、提交顺序:(1)各任课教师于1月14日前填写好所任课程考核的相关信息,将表发至各教学系领导;(2)各教学系领导于1月17日前汇总本系教师填写信息并打印签字;(3)各教学系领导于2019年1月18日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与纸质稿送交教务办。
四、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汇总后将在网站公布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表》 ;
附件2: 《学院课程考核方式变更申请表》
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办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