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学院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实行等级制,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基本考核得分列所在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5%;或者,基本考核得分列所在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5%-20%,且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达到10分以上;或者,基本考核得分列所在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40%,且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达到100分以上考核结果定为A级。现将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教学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前5%:黄欣、陈为玮、张明英,考核为A。
5%-20%,且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达到10分以上:、张红、张皎、朱斌凤、陆意、孟亚萍,考核为A。
20%-40%,且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达到100分以上:邓浏旸、朱小烽考核为A
不考核老师:祝琴、贺长雁、姬生凯、刘子蕙、王海棠、赵瑞军、高 妍。
其余参加考核老师均为B。
特此公示三天,如有疑问,联系师范学院经理助理朱小烽,电话:85235993;教务办沈燕,电话:85235508。
师范学院教务办
20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