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相应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以及教育专长,能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理念与师德
1.职业观。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2.儿童观。尊重幼儿人格;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个体差异;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生活。
3.教育观。注重保教结合;注重保护幼儿的好奇心;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重视自身日常态度言行对幼儿发展的重要影响;重视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
(二) 专业知识
1.发展性知识。了解关于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了解幼儿的个体差异;了解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与方法。
2.保教性知识。熟悉幼儿教育的一般知识与方法;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与救助的基本方法;掌握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和幼小衔接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
3.通识性知识。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掌握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特点与基本知识;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
(三)专业能力
1.保教能力。掌握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课件设计、说课、评课等教学基本方法;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具有幼儿保育、教育和班级管理的能力。
2.发展能力。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专业发展的阶段和途径;学会理解与分享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具有主动收集分析保教工作中相关信息和教师专业发展所必备的认知、学习、创新等能力。
3.科研能力。了解学前教育专业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掌握基本的学前教育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对教育实践进行诊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课程设置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表,详见附1。
四、主要课程
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卫生与保育、幼儿游戏与指导、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教育科研方法、普通话与幼儿教师口语、幼儿文学、音乐基础、舞蹈基础、绘画基础等。
五、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含军事理论)、实训(专业技能训练)、认识性实习、规范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调研报告),详见附2。
六、招生对象和学制
招生对象:全日制初中毕业生。
基本学制:五年制(全日制)。
七、相关证书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要求,详见附3。
八、毕业学分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37学分,详见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