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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5-2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现将公司2019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原则,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精减。各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学院,要同时做好专业发展计划,做好本学院专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二、计划增设新专业的学院,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历年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通知文件专业增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04号)先行准备。2019教育部、浙江教育厅新增本科专业申报的通知暂未发布集团将及时跟踪有关通知精神,具体申报事宜以2019年省厅通知为准。

三、鼓励增设浙江省和嘉兴市产业转型升级急需专业,强化与省市产业集群相对接的专业群建设国家控制专业、省厅控制专业慎重申报。

1)增设新专业的主要导向:1.专科层次提升为本科专业;2.服务嘉兴市新兴产业需求,构建学校智慧信息技术专业群的有关本科专业;3.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计划;4.学科基础扎实;5.专业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方向设置符合培养目标要求;6.对标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办学条件较好。有充足的团队,实验条件、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能满足教学要求。

2严格控制增设限制类专业。有下列情况的专业将限制设置:1.是不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2.是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3.是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实的专业;4.是全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5.是浙江省、国家控制(或限制)布点专业。

、申报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新增设置本科专业申报基本情况表》,同时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等事项专家论证工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月12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陈老师,83642031

附件1:申请书等申报表格

附件2:教育部通知等相关文件

 

 

教务处   

201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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