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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1-03

各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实施细则》(嘉院发[2016]16号)及《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内容范围

1.教学建设项目、教研教改项目

主要范围: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的各类奖励等。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1)列入登记范围的成果以部门为单位按照项目予以登记,填写或者核对附件3。教师个人登记的相关材料(含登记表即附件2、佐证材料)按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等)整理、汇总报送。

(2)2017年结项的项目且已经在2016年9月前考核中登记过的项目,执行上一轮文件,结项项目以正式文件为准;已经在2016年9月前考核中登记过的但是2017年没有结项的项目,按照累计60%的原则予以登记,积分及业绩考核执行上一轮文件。

(3)专业类项目。“十三五”师范类教育创新工程项目暂时按省级备案类特色专业予以登记。校级专业群对接产业群建设项目暂时按800分、8个业绩点予以登记。

(4)课程类项目。校级特色示范课(B1)、视频资源课(B2)暂时按100分、1个业绩点予以登记。

(5)教育部发文公布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予以登记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6)教材项目。2017年发文予以认定的特色或应用型教材,要核减在2016年登记时已经考核过的积分、业绩点。

(7)计分不计奖的项目由各部门按照上一轮文件执行,考核数据及材料不用报送,存单位备查。

(8)未经教务处统一推荐报送的各类教师获奖暂时按市厅级别予以考核、登记。

(9)延期结项的项目,教研计分考核不得超过60%。

(10)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级别认定,按照最新版的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期刊目录执行;需要出示检测报告的论文,如SCI/SSCI/ISSCI等应在登记、考核工作截止前同时报送,或者也可以在下一年度报送。

(11)参与非嘉兴学院主持的项目等不纳入学校登记考核范围。

2.实践教学类项目

主要范围:承担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基地等综合建设项目,完成学校立项的A类、B类竞赛项目,指导员工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及各类奖励。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1)2013、2014、2015、2017年立项的校外老员工实践教学(育人)基地,按立项时间相应办法进行核算后发布。2013、2014、2015年立项的校外老员工实践基地总分值/业绩点为150分/1.5个业绩点(计分不计奖);2017年立项的校外实践育人基地总分值/业绩点为500分/5个业绩点(计分计奖),2017年可分配分值/业绩点为150/1.5。

(2)2017年指导员工(团体)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职业规划等项目)获奖,由项目负责人需要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sjjx.zjxu.edu.cn/xkjs/)——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中录入相应数据,教务处将于2018年1月4日从管理系统导出成果,按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进行核算后发布。

(3)2017年指导员工公开发表论文、指导员工以员工为第一专利人获得专利,请导师要求按《关于2017年度员工成果登记的通知》http://jwc.zjxu.edu.cn/html/2017/12/20171222165351-1.htm通知员工将论文、专利,教务处将于2018年1月4日从管理系统导出成果,按上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本科生发表科研活动(论文)观测点规定核算后发布,期刊级别认定按学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发布的期刊目录,涉及论文检索的请提供论文检索文档。不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论文、专利数据不予采集。

(4)2017结题的员工科研项目按立项时间进行核算后发布,国家级项目总分值/业绩点为200分/2个业绩点计分计奖,省级项目总分值/业绩点为60分/1个业绩点计分计奖,校级重点项目总分值为20分计分计奖,校级一般项目总分值为5分计分计奖。

(5)2017年列入项目计划指导员工参加老员工运动会(锦标赛)获得奖项,由学校体育与军训部填写相应表格交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6)2017年立项精品在线实验课程由教务处按立项时间进行核算后发布,2017年立项的总分值/业绩点为200分/2个业绩点,计分计奖,2017年可分配分值/业绩点为60/0.6。

(7)其它教务处未予结算的与实践教学相关项目,请填写附件中对应表格后,由学院教务办交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办公室。

3.未在科研处登记过的以上类别项目。

4.同一成果按照就高原则只能登记一次,不重复登记。

5.团队项目一律由项目负责人登记,并提供分配方案。

三、材料上交环节

请各位老师参照附件3模板填写自己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计分计点汇总表》(附件3)、项目负责人统一填写《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附件2)并签字,于2017年1月8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两份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交到教务办胡艳芳老师处。

注: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次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四、咨询与服务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项目,咨询电话:8364-2031,联系人:袁宝华

实践教学类项目,咨询电话:8364-2053,联系人:江平。

 

附件:

1.《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

2.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

3.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教学建设科专业、教改类)

4.嘉兴学院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办法(嘉院发〔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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