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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班员工课外学分认定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04-24

    根据《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本学期员工课外学分及教务处《关于统计2020届员工课外学分获得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认定时间

    第一批:2020年5月8日-5月14日课外学分目前已达5分员工认定;

    第二批:2020年5月20日-5月24日未认定员工认定;

    二、认定依据及标准

    1.《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专科);

    2.根据 “嘉兴学院在线学习中心”线上课程学分抵充课外学分办法。

    三、认定组织

    1.班级层面。各毕业班成立学分认定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班级学分认定小组主要负责本班员工课外学分的初步认定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督促、检查员工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粘贴相关材料、登记分数等(纸质材料提交有困难员工可采用线上进行,材料以电子照片形式提交或网签形式进行)。

    2.教学系层面。各教学系成立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教学系员工的学分认定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宣传、部署和协调本系学分认定工作,审核、确定和公示本系各班级的学分认定结果。

    3.公司层面。教务办成立学院学分认定监管小组,由教务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分认定监管小组负责全学院学分认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宣传、部署和协调各教学系的学分认定工作,汇总、抽查、复核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

    四、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各学分认定对象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并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内的相应表格内,如实填写自己参与或组织的项目内容(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粘贴在规定的栏目内未返校员工可采用电子材料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学分认定小组提交《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在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分认定班级召开班级学分认定工作视频会议,各班级学分认定小组对本班员工所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核对,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初步认定,对认定结果及时整理,并按学号的先后顺序登记汇总,汇总表按照学院的统一格式进行填写(详见附件3)

    3.教学系审核。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在班级学分认定小组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班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在本教学系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教务办复核。教务办学分认定监管小组对各教学系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复核,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认定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第一批5月8日前,第二批5月19日前)

    教务办公布《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及教务处相关制度。

    (二)班级认定阶段(第一批5月8—10日,第二批5月20-22日

    1.各教学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研讨。

    2.各教学系部署所在教学系学分认定的相关工作。

    3.各教学系组织相关班级员工填写《嘉兴学院应用技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和《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实施手册》、粘贴相关材料、登记分数等

    (三)教学系审核阶段(第一批5月11日,第二批5月23

    1.各教学系对所属各班的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2.各教学系审核无误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在本教学系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3.各教学系在公示期间对部分员工提出异议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4.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组长在汇总表上签字,并送交教务办。(教学系公示时间第一批为5月11日—5月14日;第二批为5月23日-25日

    (四)学院审定阶段(第一批5月14日,第二批5月25日)

    1.教务办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

    2.教务办对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3.教务办复核无误后,最终确定各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并公布。

    六、其它

    1.各级学分认定工作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学院将对员工课外学分认定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2.员工本人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教学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要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3.请各班主任于5月11日(第二批523日)前将相关负责人签字的《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送交教务办陈老师处,相应的电子文档发到陈老师的办公系统。

    4.如有疑问,请咨询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办陈老师,联系方式 0573-85235668

                                              教务办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专科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 2: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申请表

    附件3:嘉兴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员工课外学分汇总表

    附件4:《嘉兴学院员工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2〕1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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